风楼阁全国约app,凤楼论坛,栖凤阁入口,栖凤阁茶楼信息网

通知公告

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关于公共管理专业硕士(MPA)学费标准的情况公示

文章来源:研究生工作处 作者:张龙星 发布时间:2024-10-15

【打印文章】 【关闭窗口】

??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《关于下达2023年度学位授权审核结果的通知》(辽学位〔2024〕7号)精神,我校自2025年起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(MPA),学制2.5年。

??按照辽宁省发改委、辽宁省教育厅《辽宁省定价目录》、《关于加强对放开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》等文件规定,综合考虑我校特色、办学条件、社会需求等因素,经校(院)委会研究决定,我校公共管理专业硕士(MPA)学费总计为5.5万元(学费按年度收?。?。

??监督电话:024-23981796

??特此公示

??中共辽宁省委党校

??20241015

附件下载
code(扫码下载).png
中共辽宁省委党校(辽宁行政学院、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)版权所有
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五里河街18号邮编:110004管理维护: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(辽宁行政学院、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)

辽ICP备18016542号  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552号